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控制鍋爐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氣污染,國家環保總局制定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標準自1月1日起實施。全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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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分年限規定了鍋爐煙氣中煙塵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*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的排放限值。
本標準適用于除煤粉發電鍋爐和單臺出力大于45.5MW(65t/h)發電鍋爐以外的各種容量和用途的燃煤、燃油和燃氣鍋爐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管理,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、設計、竣工驗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。
使用甘蔗渣、鋸末、稻殼、樹皮等燃料的鍋爐,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*高允許排放濃度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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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。
GB 3095-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
?。牵隆。担矗叮福梗臁″仩t煙塵測試方法
?。牵拢裕保叮欤担罚保梗梗丁」潭ㄎ廴驹磁艢庵蓄w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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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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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煙氣在溫度為273K,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,簡稱“標態”。本標準規定的排放濃度均指標準狀態下干煙氣中的數值。
?。常病焿m初始排放濃度
指自鍋爐煙氣出口處或進入凈化裝置前的煙塵排放濃度。
?。常场焿m排放濃度
指鍋爐煙氣經凈化裝置后的煙塵排放濃度。末安裝凈化裝置的鍋爐,煙塵初始排放濃度即是鍋爐煙塵排放濃度。
?。常础∽匀煌L鍋爐
自然通風是利用煙囪內、外溫度不同所產生的壓力差,將空氣吸入爐膛參與燃燒,把燃燒產物排向大氣的一種通風方式。采用自然通風方式,不用鼓、引風機機械通風的鍋爐,稱之為自然通風鍋爐。
3.5 收到基灰分
以收到狀態的煤為基準,測定的灰分含量,亦稱“應用基灰分”,用“Aar”表示。
?。常丁∵^量空氣系數
燃料燃燒時實際空氣消耗量與理論空氣需要量之比值,用“α”表示。
?。础〖夹g內容
?。矗薄∵m用區域劃分類別
本標準中的一類區和二、三類區是指GB3095-1996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中所規定的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的分類區域。
本標準中的“兩控區”是指《國務院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有關問題的批復》中所劃定的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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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按鍋爐建成使用年限分為兩個階段,執行不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
準。
?。蓵r段: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鍋爐;
?、驎r段: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鍋爐(含在I時段立項未建成或未運行使用的鍋爐和建成使用鍋爐中需要擴建、改造的鍋爐)。
4.3 鍋爐煙塵*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限值,按表1的時段規定執行。
表1 鍋爐煙塵*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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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塵排放濃度(mg/m3) 煙氣黑度
鍋爐類別 適用區域 I時段 Ⅱ時段 (林格曼黑度,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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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通風鍋爐 一類區 100 80 1
燃 (〈0.7MW 1t/h ) 二、三類區 150 120
煤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鍋 一類區 100 80
爐 其它鍋爐 二類區 250 200 1
三類區 350 25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輕柴油、煤油 一類區 80 80 1
燃 二、三類區 100 100
油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鍋 其它燃料油 一類區 100 80* 1
爐 二、三類區 200 15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燃氣鍋爐 全部區域 50 50 1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注:*一類區禁止新建以重油、渣油為燃料的鍋爐。
?。矗础″仩t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*高允許排放濃度,按表2的時段規定執行。
表2 鍋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*高允許排放濃度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SO2排放濃度(mg/m3) NOx排放濃度(mg/m3)
鍋爐類別 適用區域 ?。蓵r段 Ⅱ時段 ?。蓵r段 Ⅱ時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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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煤鍋爐 全部區域 1200 900 / /
燃輕柴油、煤油鍋爐 全部區域 700 500 / 400
其它燃料油鍋爐 全部區域 1200 900* / 400*
燃氣鍋爐 全部區域 100 100 / 40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注:*一類區禁止新建以重油、渣油為燃料的鍋爐。
4.5 燃煤鍋爐煙塵初始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限值,根據鍋爐銷售出廠時間,按表3的時段規定執行。
表3 燃煤鍋爐煙塵初始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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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煤收到 煙塵初始排 煙氣黑度
鍋爐類別 基灰分(%) 放濃度(mg/m3) (林格曼黑度,級)
I時段 Ⅱ時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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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通風鍋爐 / 150 120 1
(〈0.7MW 1t/h )
層燃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鍋爐 其它鍋爐 Aar≤25% 1800 1600 1
(≤2.8MW 4t/h ) Aar〉25% 2000 180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其它鍋爐 Aar≤25% 2000 1800 1
(〉2.8MW 4t/h ) Aar 〉25% 2200 200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循環流化床鍋爐 / 15000 15000 1
沸騰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鍋爐 其它沸騰鍋爐 / 20000 1800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拋煤機鍋爐 / 5000 5000 1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4.6 其它規定
?。矗叮薄∪济骸⑷加停ㄈ驾p柴油、煤油除外)鍋爐房煙囪高度的規定。
4.6.1.1 每個新建鍋爐房只能設一根煙囪,煙囪高度應根據鍋爐房裝機總容量,按表4規定執行。
表4 燃煤、燃油(燃輕柴油、煤油除外)鍋爐房煙囪*低允許高度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鍋爐房裝 MW 〈0.7 0.7-〈1.4 1.4-〈2.8 2.8-〈7 7-〈14 14-〈28
機總容量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t/h 〈1 1-〈2 2-〈4 4-〈10 10-〈20 20-≤40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煙囪*低 m 20 25 30 35 40 45
允許高度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4.6.1.2 鍋爐房裝機總容量大于28MW(40t/h)時,其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要求確定,但不得低于45m。新建鍋爐房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筑物時,其煙囪應高出*高建筑物3m以上。
?。矗叮病∪細狻⑷驾p柴油、煤油鍋爐煙囪高度的規定
燃氣、燃輕柴油、煤油鍋爐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要求確定,但不得低于8m。
?。矗叮场「鞣N鍋爐煙囪高度如果達不到4.6.1、4.6.2的任何一項規定時,其煙塵、SO2、NOx*高允許排放濃度,應按相應區域和時段排放標準值的50%執行。
?。矗叮础?ge;0.7MW(1t/h)各種鍋爐煙囪應按GB?。担矗叮福梗焙停牵拢裕保叮保担罚保梗梗兜囊幎ㄔO置便于長久采樣監測孔及其相關設施,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新建成使用(含擴建、改造)單臺容量≥14MW(20t/h)的鍋爐,必須安裝固定的連續監測煙氣中煙塵、SO2排放濃度的儀器。
5 監測
?。担薄”O測鍋爐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的采樣方法應按GB?。担矗叮负停牵拢裕保叮保担芬幎▓绦?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的分析方法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定執行。(在國家頒布相應標準前,暫時采用《空氣與廢氣監測分析方法》,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)。
?。担病崪y的鍋爐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,應按表5中規定的過量空氣系數a進行折算。
表5 各種鍋爐過量空氣系數折算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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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類型 折算項目 過量空氣系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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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煤鍋爐 煙塵初始排放濃度 a=1.7
煙塵、二氧化硫排放濃度 a=1.8
燃油、燃氣鍋爐 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 a=1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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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6 標準實施
6.1 位于兩控區內的鍋爐,二氧化硫排放除執行本標準外,還應執行所在控制區規定的總量控制標準。
?。叮病”緲藴视煽h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。(完)